中介可以拿到“搖號房”?35歲的房產中介人員黃某向李先生夸下???,虛構各種材料后,騙取李先生16套房子的“好處費”“認購費”101萬元。日前,黃某因犯詐騙罪被豐澤區人民法院判刑。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黃某向李先生謊稱自己在某房地產公司有內部關系,可以購買位于豐澤區東海街道某些樓盤一些已經搖號但客戶未簽約的房源,但每套房屋需要預交人民幣3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為了騙取李先生的信任,黃某特意讓他的哥哥黃某勇(另案處理)假扮房地產內部人員“鄭總”,又自導自演虛構假扮房地產內部人員“莊總”、房管局工作人員“謝總”,通過自己的其他微信號與李某聯系。隨后,黃某將自己在電腦上P圖偽造的“客戶簽約流程單”“樓宇認購書”通過微信發送給李先生,以此騙取信任。
李先生信以為真,先后向黃某的銀行卡內轉賬16套房屋的“好處費”“認購費”等費用共計101萬元。黃某隨即將這些錢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及消費。
去年12月底,李先生根據黃某偽造并發送給他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通知短信,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被工作人員告知該短信系虛假短信。多次聯系黃某無果后,李先生報了警,黃某很快被抓獲。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01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綜上,法官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5萬元。
法官提醒
近期城市各熱門板塊接連推新,一手房搖號受到追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購房者焦急的心理,通過謊稱有內部房源,冒充房產領導、房管部門工作人員等將購房者一步一步引入騙局,甚至還偽造購房材料,讓人防不勝防。房屋買賣動輒數百萬元,購房者一旦受騙,必將損失慘重,因此購房者應提高警惕,切勿輕信他人,要守好錢袋子,通過正規途徑參與選房搖號,注意審核對方的資質,認真核實材料的真實性,相關款項應匯入公司對公賬戶,而非私人賬戶,注意保存證據,一旦發現可能被騙,應及時報警,以挽回經濟損失。(記者 許小程 通訊員 胡彩云)
來源:東南早報